INFORMATION DISCLOSURE

信息披露

关于专项基金更名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1-11-16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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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“中国电影基金会促进区域影视发展专项基金”的工作需要,经中国电影基金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同意将“中国电影基金会促进区域影视发展专项基金”更名为“影视摄制服务发展专项基金”,自2021年6月13日起正式生效。

特此公告。